郧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升医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条,其中包括慢病申报、政策解读、公开指南、执法统计年报等概况信息,链接了湖北政务服务网、信用中国(湖北十堰)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同时,充分利用郧阳网、“郧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信息13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制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4年度,我局新收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0项,按时办结0项,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股室具体落实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监测反馈。结合日常检查、互查、第三方检测,认真做好监测问题的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效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标和分工,压实责任。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照湖北省2024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县级政府),我局及时进行问题整改,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我局无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收到0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办结0项,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主动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规范,按要求对规章实行集中公开,不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实现了政府信息制作、主动发布和解读程序有序衔接。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医保政策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的效率需进一步提高,政策公开和解读的方式还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等等。2025年,我局将继续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等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十堰市郧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3日
附件:郧阳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