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1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郧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月14日
2020年郧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公开。加大全区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力度,提升我区服务窗口及行政审批平台服务水平,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提高全区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并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中不遗漏、不走样,提升经济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实际效果。(责任单位:区营商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积极推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要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加大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特别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常态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信息公开,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持续推进“六稳”“六保”相关信息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疫情发生以来我区出台的各类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政策意见的宣传解读,优化整合涉企移动服务平台,重点做好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外贸稳外资、扩大消费需求等相关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全力支持企业复工达产、健康发展。加大涉企信息精准公开力度,探索企业专属公开模式,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局)
(四)强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各单位要做好公共资源领域内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探索以专栏形式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分类集中公开项目内容,着力解决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严格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郧政办发〔2018〕54号)要求,加快完善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枢纽的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实现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张网公开、一站式查询。(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项目实施主体单位)
(五)坚持抓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传染病防治、医疗保障政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污染防治监测等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等方面信息。充分运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宣传征地补偿、养老保障等政策措施,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的查询和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进一步加强网上舆情化解工作
(一)建立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各单位要对照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目标、重大事项和改革任务等的执行情况,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及区直相关部门)
(二)提高政策解读精准度。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政策解读,解读责任主体为起草单位。政策解读文本与政策性文件须同步起草、同步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采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解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全年一般不少于2次。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及区直相关部门)
(三)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闭环。充分发挥网上问政、民意直通车、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乡镇、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公布真相、辟除谣言。(责任单位:区社会治理中心、区网信办及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
(一)推进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建设基于全区信息公开统一资源库的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标准化栏目,进一步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各单位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及区直相关部门)
(二)扎实抓好政务新媒体。各单位要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各单位同时要围绕中心工作,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及区直各部门)
(三)加快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各单位要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要全面及时录入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局及区直各部门)
四、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服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主动研究推进工作,持续关注落实情况。各单位的政务公开业务科室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对照本要点的安排部署,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同时,要认真对照本级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将具体公开的内容落细落小。
(二)强化教育培训。各单位对入职初任公务员要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培训必修课程,并针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要着力解决,对从事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强化本单位相关责任领导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评议机制。郧阳区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评议,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过程的督办检查,对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要及时表扬,工作推进滞后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严重滞后的,将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