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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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11:24:47
发布机构
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用以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依托政府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平台。按照《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停各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网站的通知》(郧政办电〔2017〕24号)要求,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自建网站已于2017年相继关停,只保留了区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展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独特价值,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

  二、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醒目位置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统一标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主要由七部分组成:一是政策,主要包括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和政策解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四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六是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七是部门公开栏目链接。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职责分工表》(详见附表)保障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保质保量做好日常信息内容及时更新。

  三、编制试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将统一目录名称,一级目录纳入树形目录,二、三级目录根据信息丰富程度,可纳入树形目录,也可在网页右侧展示区域集中体现。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扶贫等26个试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责任单位(详见附表)要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人,结合我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制定或修订完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及内容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体系。不断优化区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全过程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要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实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公文拟定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在公文印发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形成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开。二要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实行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工作流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明确政策解读责任,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审签,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以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同步公开,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公众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三要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按照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口径和标准文本,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四要加快“网上政府”建设。区政府门户网站要统一设置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窗口,区政府各部门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打造“网上政府”,加快“网上办事、网上问政”等栏目建设,统筹推进政府网站与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通过线上线上数据互联,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五要强化村务公开工作机制。各乡镇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村务公开事项清单,尝试在区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中开设“村(居)务公开”栏目,公开本辖区村(居)委会的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五、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承担职责的股室及具体工作人员,分管领导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压实相关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保障必备的工作条件和必需的工作经费,完善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区政府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评价专报机制,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核查、考核时,原则上以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数据为依据,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网上问政办理、民情回应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对工作落实表现优秀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推进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责问责。

  附件:1.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职责分工表

  2.26个试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责任分工表

2020年9月26日


附件:26个试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责任分工表
附件: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职责分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