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7144/2021-52828
文件类型
行政服务
发文单位
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字号
郧发改字〔2021〕13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16:22:40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区茂源农村供水服务中心: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价格管理,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经研究,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

自流:生活用水1.9元/立方米,非生活用水2.28元

/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2.85元/立方米;

提水:生活用水2.13元/立方米,非生活用水2.55

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3.2元/立方米。

二、农村供水实行计量收费,可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实行两部制水价的,月基本用水定额按《湖北省农村用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核定。计量水费按用水户的月实际用水量扣除月基本用水定额后的余额收取。

三、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