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和湖泊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下达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计划的请示》(郧水文〔2022〕69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4650万元,项目涉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乡镇。项目主要内容要突出公路建设、安全饮水、环境整治、移民培训等,计划总投资14650万元。
二、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3858万元,项目涉及库区乡镇。项目主要内容要突出公路建设、安全饮水、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等,计划总投资3858万元。
三、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审核等所需费用,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计提,由你局统筹用于项目管理支出。
四、严格执行《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鄂水利规〔2020〕3号)中“乡镇政府是后扶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本乡镇移民后扶项目组织实施、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规定。你局要督促乡镇政府与承建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加强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严禁挤占、挪用、套取移民扶持资金,确保工程质量。
五、你局要加强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发挥最大效益并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此复。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