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郧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23年5月至12月底。
二、专项整治对象
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建立的344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是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否规范挂牌,是否规范设立组织机构并发挥作用,重要事项是否经村党组研究讨论,是否建立成员名册,是否规范使用公章,是否违背农民意愿,议事决策程序不严格、工作档案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经营性资产和未承包到户资源资产未全部纳入账内管理、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监督不到位,违法侵占的集体资源资产未收回等问题。
三是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重点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合同条款缺失、含糊不清、表述不确切的,采取签订补充协议、修订完善有关条款或重新签订合同等方式进行规范;重点整治长期欠缴承包租赁费的,不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资源资产用途的,承包租赁方予以纠正拒不配合纠正的;严肃查处集体资源发包、租赁和工程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等问题。
四是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票据使用不规范,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以及集体成员收益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集体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
五是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重点整治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的问题,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问题;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处理,重点整治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等问题。
六是整治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整治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票据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等。
七是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重点整治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将新增债务作为重点审计内容等。
八是整治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整治对农村集体资产动态管理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执行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承包经营等政策制度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问题;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等。
四、投诉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郧阳区财政局(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2.来访举报: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46号
3.电话举报:0719-7233533
郧阳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