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郧阳区国资国企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新部署、新要求、新目标,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实施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产业升级“三大战略”,奋力实现“建设汉江生态城、冲刺中部百强县”,建成十堰“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的重要增长极,结合郧阳区国资国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作为指导“十四五”时期国企国资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
(二)调研阶段。
(三)编制阶段。
(四)论证完善阶段。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
2.《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 国发〔2015〕54号)
3.《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
4.《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
6.《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7.《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8.《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9.《十堰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十政办发〔2022〕2号 )
10.《郧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郧阳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11.《郧阳区国有投融资公司改革转型方案》(郧政办发〔2018〕76号)
12.《郧阳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郧办发〔2021〕7号)
13.《郧阳区支持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郧发〔2021〕15号)
四、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三个有利于”原则,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契机,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全面依法治企,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现“党建引领、强化监管、优化结构、做强做大”的总目标,切实增强郧阳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全力助推“经济倍增、跨越发展”,为郧阳区加快“建设汉江生态城、冲刺中部百强县”贡献国资力量。
五、发展重点
《规划》包括六大发展重点: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新活力;二、明确国资布局方向,构建国资产业新体系;三、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构建国资监管新格局;四、加强风险防控力度,建立风险防控新机制;五、实施五大专项工程,促进国资国企新发展;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引领改革走向新高度
六、保障措施
《规划》包括六大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促进规划落地实施;二、积极落实发展规划,强化改革监督考核;三、强化政策资源支持,推进市场化大发展;四、加强合规管理建设,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五、建立激励奖惩制度,完善企业人员考核;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良好改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