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调整背景与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土地使用效率、促进节约用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483 号)、《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 302 号)等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郧阳区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进行调整,同步明确征收标准与执行时间。
二、核心政策内容解读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分
本次调整覆盖全区重点乡镇及其他建制镇、工矿区,土地等级分为一等地和二等地,具体划分如下:

(二)征收标准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自2026年6月10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