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咨询契税优惠的政策及享受条件

撰写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8:56:39
来源
区税务局
编辑
郧阳区B

来信内容:咨询一下契税优惠的政策及享受条件?如何办理?

经郧阳区税务局核实:您好,现对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缴纳契税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文件精神: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于个人购买第三及第三套以上的住房,不再区分面积,若购房合同签在2021年9月1日以前,按照4%的税率缴纳契税;若购房合同签在2021年9月1日及以后,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备注:以上契税的计税依据未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 2.关于缴费地点: 纳税人可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郧阳区解放南路13号)2号楼2楼契税窗口办理缴费,也可通过手机下载“鄂汇办”APP完成契税缴纳。 3.关于缴纳流程: ⑴线下流程:纳税人需携带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办税大厅申报缴纳契税后,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⑵线上流程:通过手机下载“鄂汇办”应用,完成注册后,左上角定位“十堰市”相应县市区,点击“不动产办事大厅”下“我要办”,然后选择相应的办理项目根据系统提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