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郧阳区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和运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区政府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18:01:00
效力状态
有效

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加快推进郧阳区协同办公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建设和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推进OA系统建设和运用,是顺应新时期政务网络信息化服务发展趋势的现实需求,是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有利于加快推进效能型服务型政府建设,有利于提升政务工作运转效能,降低运行成本,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推进OA系统建设和运用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大力支持、配合OA系统建设和运用,要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系科室,确定一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业务的人员作为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资料收集、系统维护、网上办公等工作,确保OA系统运行纸质、电子公文运转无缝对接、准确无误,充分发挥系统应有功能和效益。

  二、明确范围,统筹推进。OA系统运行在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环境中,外网网络已覆盖各乡镇、区直各单位及各工作人员桌面;OA系统使用范围为接入区电子政务外网的所有信息认证用户(人员)。目前,OA系统已在区电子政务平台搭建完成。按照“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分批实施、保障安全”的原则,采取培训一批、试运行一批、完善一批的方式,分期分批,压茬进行,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各外网接入单位要严格遵顺全区分步实施计划,积极主动配合OA系统项目实施组,梳理确认本地、本部门办文、办会、办事流程,与全区信息功能模块的对接,循序渐进完善OA系统建设。

  三、精密筹划,试行使用。首批确定20家试点单位(见附件)试运行OA系统,计划按照“2018年10至12月试运行、2019年元月正式运行”的目标,抓紧落实各项工作。一要核查各单位电子政务外网开通覆盖情况(郧政办发〔2018〕22号),二要收录上网工作人员认证身份信息(郧政办电〔2018〕56号),三要收录运行流程清单,单位公章印模、公文红头式样等,做好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实行边学边用、边用边改。2018年9月底完成首批单位试运行操作培训,10月份纸质电子公文双轨运行、11月份电子公文单轨运行、12月份移动办公客户端试运行。各单位在试运行期间要结合实际,善于探索研究,勇于发现问题,及时向区电子政务办或项目实施组反馈意见和建议,系统将不断更新和完善,不断满足使用需求。

  四、熟练掌握,稳步推行。OA系统试运行,项目实施组要认真做好公文处理等功能测试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试运行期间,每个单位的公共账号至少测试收、发文各10件以上,要熟悉掌握系统功能作用、快速提高操作的熟练程度。原则上所有非涉密公文均通过OA系统流转,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单轨接收处理纸质的非涉密公文,请示报告件、发文代拟稿、会议方案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后通过OA系统进入区政府办公室流转。在工作中,各单位要不断建立完善电子公文收发文流程和制度,及时签收处理外部来文,严格审核内部发文,规范制作传输电子公文。若因不及时接收电子公文导致工作延误和影响的、因审核不严导致电子公文严重纰漏错误传输的将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五、从严管理,保证安全。电子政务外网属非涉密网络。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在OA系统中传输、处理涉密文件、信息。若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使用OA系统的账号为使用人员(单位)的身份认证信息,要切实加强账户和密码的管理和使用,及时更改初始密码且使用强口令(复杂密码),一切在OA系统上的上网行为视同账号本人操作。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建议两人,实行AB角互补)负责本单位OA系统公共账号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工作,妥善保管账户及密码,确保安全不泄露、高效无差错。

  六、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要保障OA系统运行必要可行的资金投入,根据实际需要改造单位内部外网网络线路,购置符合规范要求的接入网络设备,配备必要的电脑、彩色打印机、扫描仪等硬件设施。

  七、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区政府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区直各单位推进OA系统建设和运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推诿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OA系统首批试运行单位名单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附件

OA系统首批试运行单位名单

  乡镇单位(5个):城关镇、柳陂镇、茶店镇、杨溪铺镇、谭家湾镇;

  区直单位(15个):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住建规划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文旅新广局、区卫计局、区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