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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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湖北五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决定

索引号
文件类型
决定
发文单位
区政府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27日 10:18:00
效力状态
有效

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研究,现将湖北五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由区国有独资公司十堰市郧阳区龙凤祥郧电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湖北五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其中十堰市郧阳区龙凤祥郧电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50万元,占注册资金总额的85%;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万元,占注册资金总额的15%。

  二、授权十堰市郧阳区龙凤祥郧电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为湖北五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出资人,履行发起人和出资人职责。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部分职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结合双方合作公司商定意见,同意王金伟兼任公司党支部书记,陆军兼任公司监事,王金伟、胡炜兼任公司董事。同意十堰市郧阳区龙凤祥郧电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选派王金伟任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选派张永平任公司董事。同意聘任王金伟为公司总经理,齐清帆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农业、电子商务技术培训;软件开发;区域特色公共品牌运营和管理;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农村电商服务体系运营和管理;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运营和管理;农产品、矿产品、旅游产品运营及管理;地方特色工艺品销售和管理;工业品下乡服务、运营和管理;电商信息平台建设、运营和管理;电商数据分析与决策;线下供需对接服务;互联网运营和推广、代理发布广告;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项目开发;水产销售;畜禽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销售;农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粮食收购及销售;农户农资产品销售;电子商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