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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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郧阳区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7144/2023-10478
文件类型
政策文件
发文单位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郧政办发〔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09:04:45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郧阳区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十三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13日


郧阳区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十三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建设汉江生态城,冲刺中部百强县”,推动全区外贸保稳提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外贸保稳提质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38号)及《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十政办发〔2022〕48号)精神,结合郧阳区外贸发展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主要目标

(一)对外贸易快速增长。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对外贸易扩容升级。2023年出口额争取突破16亿元,至2024年出口额年均增速达到20%。

(二)贸易结构全面优化。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培育外贸竞争新形势。至2024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的比重力争达到10%,突破1亿元人民币,大健康产业进出口额度力争达到6亿元。

(三)产业支撑明显增强。立足我区现有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特色优势贸易产业。至2024年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出口、汽车制造产业进出口、纺织行业进出口每年分别贡献6亿元、1亿元、5000万元以上进出口增量,每年合计贡献7.5亿元以上增量支撑。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重点企业服务保障。持续推进全区重点外贸企业包联帮扶联系机制,落实“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动态掌握并协调解决企业在疫情防控、物流运输、岗位用工、资金周转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持续推动企业达产满产;保障必要经贸和技术类外籍人员来郧开展项目考察、装备调试、实地验场等工作,确保人员往来、企业经营畅通便利。(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委外事办、区发改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局、区人社局)

(二)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以专用车出口为重点,服务整车出口企业稳定发展。围绕起重车、矿山用车、轻重卡车等专用车制造,支持重点企业扩能提档升级,释放出口潜力。提升香菇产业出口规模,扩大即食香菇产品出口份额,支持企业开展技术优势培育和安全质量建设,推动农产品多样化、差异化出口。力争2023年农产品出口占比超过40%。(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香菇办、区袜业办)

(三)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等多种方式参加境内外国际展会。对企业参加国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贸促会组织的俄罗斯国际汽配展、法兰克福展、广交会、进博会和服贸会等影响力大且参展费用较高(境外展10万元、境内展5万元)的境内外重点展会,在国家、省级外经贸专项奖励补贴的基础上,按境外3万元/次,境内1万元/次,给予补贴。补助总额不超过企业实际参展费用。(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积极扩大进口。用好现有进口贴息政策,充分利用进博会平台,引导杜德起重、大运汽车等整车零部件出口企业扩大先进技术、高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湖北金水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牛羊肉、粮食进口业务,引导企业积极构建“前店+后仓”“批发+零售”进口商品分销配送体系,稳步扩大进口规模、优化结构。(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

(五)培育外贸出口新企业。引导企业内外贸齐抓共促,对有意愿拓展RCEP海外市场的企业定期邀请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一对一开展备案登记业务辅导。加大AEO认证企业培育力度。重点结合绿松石、米黄玉资源和农产品生产优势,挖掘玉石工艺品、香菇和袜业行业出口潜力。(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郧阳支行、区税务局)

(六)引导无实绩企业实现破零。筹划开展乡镇出口破零攻坚行动,对无实绩企业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积极性。对以前出口、近年未出口的企业进行走访,同时重点做好供货出口企业转自营出口的工作。(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袜业办、区香菇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发展外贸中小微企业规模。实施“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筛选“专精特新”外贸企业5家,推荐纳入中信保“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发挥现有政策优势,扶优扶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区科技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商务局)

(八)促进农产品加工高质量“走出去”。围绕香菇、纺织品等特色优势产业,建设1个国家级香菇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1个省级纺织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依托中国食用菌协会授予郧阳的“中国好香菇”这块金子招牌扩大对泰国、越南等东盟重点市场出口。(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香菇办、区袜业办)

(九)扎实推进“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在大通关环节给予企业实际支持。做好各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落实出口信用保险中小微企业全覆盖。配合十堰海关助力县域企业抢搭“RCEP发展快车”,挖掘潜在适用政策,同时对香菇企业提供疫情预警、优先查验、风险规避等服务,指导重点出口食品企业规范管理。继续支持和指导本地口罩、防护服出口企业申报商务部“白名单”。(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

(十)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对于发展前景良好但暂时受困的外贸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根据风险管控要求和企业经营实际,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人民币进出口信贷给予再贷款支持。支持银行机构依托外贸企业的应收账款、仓单、订单,提供便利化金融服务。有效发挥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对重点外贸企业名单制、清单制服务,扩大外贸信贷投放。(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郧阳支行、各银行机构)

(十一)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继续推广“非接触”退税办理,落实备案单证电子化,常态化推行实地核查“容缺办理”,全面实现出口退税无纸化。对年出口退税超过100万元的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指导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十二)加强招商引资1号工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加快推动外贸发展,积极引进知名大型生产、加工、贸易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驻外办事机构以及广交会、进博会、东盟博览会等平台或组织,加强与外贸企业的对接、跟进,2023年力争引进进出口额超5000万元以上企业达到2家。(牵头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三)强化奖补资金保障。严格落实区政府制定的促进外贸出口各项奖励政策,强化政策的连续性与执行力,不断增强出口企业的市场信心。对在郧阳区境内注册的生产型企业,从实现自营出口年度起,三年内由区财政按照每出口1美元给予5分人民币、三年后按每出口1美元给予3分人民币的标准进行奖励。对在郧阳区境内注册的贸易型出口企业,根据区商务部门分配的任务,从实现出口年度起,由区财政按照每出口1美元给予3分人民币的标准进行奖励。加大奖补资金预算编制力度,确保奖补政策第一时间发挥对企业的激励奋进作用,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