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41号)精神,我区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十政办发〔2024〕10号),结合实际制定了《郧阳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工作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部门要对照重点工作清单,逐项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形成工作计划,加强与省、市沟通对接,加快推动工作全面落实。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定期通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措施不力、推进迟缓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附件:郧阳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工作清单
2024年5月6日
附件
郧阳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 事项 | 省级重点工作 | 我区当前完成情况 | 细化工作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完善居家养老配套设施。 | 统筹现有资源,通过适度新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创新运营管理方式和养老服务模式,实施一批老年助餐的“幸福食堂”项目,到2025年老年助餐服务实现市、县两级中心城区社区全覆盖。加强失能、独居、空巢等老年群体关爱服务,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住所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力争2024年和2025年每年改造2.5万户以上。 | 全区已出台《郧阳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目前已建成城区幸福食堂1家、助餐点12家;制定了《郧阳区2023-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发布招标公告。 | 1.明确幸福食堂的就餐补贴标准,对低收入老年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按照城区每餐补助1元,农村早、晚餐各补助0.5元,中餐补助1元给予特定就餐补贴。 | 区民政局 | 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推进 |
2 | 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 因地制宜,就近规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建设运营全覆盖,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达到60%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利用农村地区闲置的校舍、厂房、村部等资源,开展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大力推进老年大学向基层延伸,到2025年每年建设100所基层骨干老年学校,创新老年大学办学模式,带动扩大老年教育供给,提升运营服务能力。 | 全区已建成城关镇东岭社区、体育场社区、杨溪铺镇青龙泉社区、谭家湾镇东茶亭村4个养老服务综合体;今年计划建设村级互助养老照料中心87个,目前84个已完成选址、4个已完成建设。通过实地查看,已初步确定了《郧阳区中岭社区示范老年学校建设方案》,明确了项目主要任务、对策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牵头人及完成时限。 | 1.持续深化黄柿坪“互助养老”典型经验,创新养老模式。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对接老人需求,完善服务。 3.定期督办调度,通报各乡镇完成进度。 | 区民政局 | 区卫健局、区委老干部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推进 |
3 | 提高机构养老服务水平。 | 大力发展普惠型机构养老服务,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医疗资源富余的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推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福利院“一院两区”“两院一体”发展模式。到2025年,每个市(州)建有1所失智老人养护院或失智老人专区,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失能特困供养机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简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审批手续,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和统管公费医疗报销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安宁护理有关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 全区已建立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机构(郧阳区失能半失能老人养护院),主体工程已完工,目前在进行装修,完善设施设备中。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3%。 | 1.开展“养老服务提升年”活动,积极营造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2.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助推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3.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管。 | 区民政局 | 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推进 |
4 | 降低群众生育成本。 | 支持各地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并在区内落户的提供生育补助。提高住院分娩医疗待遇,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城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支持各地全面升级并落实购房激励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到2025年,市级妇幼保健院全部达到三级水平,其中60%以上的市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县级妇幼保健院全部达到二级水平,其中60%以上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 郧阳区出台鼓励生育购房补助政策,对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二孩、三孩并落户郧阳区的家庭在政府房源中购房,分别给予7.5万元、10万元减免补贴,目前,已经完成14人资格认定。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区妇幼保健院已创建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 1.认真落实郧阳区鼓励生育购房补贴政策,做好二孩、三孩家庭资格认定;持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进生育扶持和奖励激励措施落地落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开展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和安全产房标准化建设,提升全区妇幼健康保障能力。 2.2016年1月1日后政策内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公开房源库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生育二孩每套奖补7.5万元、生育三孩每套奖补10万元(享受奖补不叠加,不与其他奖补项目叠加)。 | 区卫健局 | 区住建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12 |
5 | 加大托育服务供给。 | 综合运用新(改、扩)建、购置、置换、租赁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和托育建设工程,完善社区、产业园区嵌入式托育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建立托育机构建设运营奖补机制。到2025年区、市、县分别建立公办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建立至少一所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推进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规范家庭托育点发展,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到2025年全区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6万个。 | 市卫健委分解2024年完成托位数目标1177个,一季度,全区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托位数达到1020个。 | 1.持续做好托幼一体化,支持幼儿园延伸开设托班,扩大托位规模。 2.探索推进医疗机构办托,积极发展社区托育服务,建设多元化、多样化托育服务。 3.规范托育服务发展,规范幼儿园托班登记和备案管理。 4.加大托育服务宣传力度,鼓励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入托。 | 区卫健局 | 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12 |
6 | 开展儿童友好环境建设。 |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小区活动场地、公园、道路等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将儿童优先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实际工作中,到2025年实现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县(市、区)全覆盖。 | 推进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提档升级郧阳文化广场,注重“适儿化”改造,新增儿童娱乐设施。新建的外滩公园、体育运动公园为幼儿提供沙坑、滑梯、秋千等设施,为年龄较大的儿童设置攀爬架、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等场地,方便孩子们尽情玩耍或运动。 | 1.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小区活动场地、绿地、道路等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的适儿化改造。 2.把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城市规划体系。探索建立儿童参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相关机制,满足儿童友好建设需求。 3.推出儿童友好社区试点,推动儿童友好元素融入社区建设,积极打造儿童“游戏角落”,建设安全、趣味、活力的儿童友好社区。2024年,力争建设完成2个以上儿童友好社区试点。 | 区住建局区民政局 | 区妇联、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推进 |
7 | 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 推进教联体扩优提质,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2025年全区8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教联体建设。支持各地利用闲置低效的工业、商业、办公、住宅等非教育用地、用房新建或改建中小学校或幼儿园,符合条件的经属地政府批准,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通过发放生活补助、职称倾斜、购房补助等措施激励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服务。 | 目前全区75所义务教育学校共建成32个教联体(共建型12个,融合型20个),其中省级试点2个(胡家营教联体、实验小学教联体),市级2个(南化教联体、茶店教联体),区级28个,覆盖率100%。其中胡家营教联体2024年2月荣获首批省级示范性教联体。 | 1.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治理共融共生、教师队伍共用共管、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建设成效共测共评、家校社共谋共治、条件保障共促共进六大机制,一体推进学校管理、教师发展、教学研究、学生共育。 2.教联体成员学校内部和外部教联体学校之间教育管理规范化、教师交流常态化、教师队伍专业化、学校发展特色化、教育资源优质化。 3.加强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和推广,深化课后服务、心理健康和社团活动。 4.加强对教联体学校督导考核。 | 区教育局 | 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推进 |
8 | 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 | 健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力争2025年底75%的县(市)至少建成一所三级医院,2027年全区所有县(市)均建成1所三级医院和1—2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持续推进医共体建设,每个县(市)至少组建1个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其他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支持各地利用闲置低效房产,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搭建全区病理数据库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促进合理诊疗。 | 2023年12月郧阳区人民医院已被省卫健委核定为“三级医院”,郧阳区中医院“三级医院”创建已通过市卫健委预评审,待省级验收评审。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已制定以区人民医院为龙头,横联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下联19家乡镇卫生院医共体框架和运行机制,2024年将加强建设,推动相关制度实施。10家乡镇卫生院与市、区级医院建立影像远程诊疗平台,推进乡级检查,区级诊断,实现区乡医疗业务信息互通。 |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责任落实。 3.加强工作督办。 | 区卫健局 | 区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推进 |
9 | 推动青年群体等就业创业。 | 积极开展以特色优势产业在岗职工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实施稳岗支持和扩岗激励系列措施,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技兴荆楚”工程,每年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以上。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利用社区闲置场所,支持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加大创业贷款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经办银行实行全程线上经办,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申领便利度。 | 截至目前,郧阳区城镇新增就业284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3.2%;“才聚荆楚”高校毕业生完成72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5.7%。郧阳区2024年“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已举办86场,其中现场招聘会21场,网络招聘会55场,直播招聘会10场。2024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75笔、11428万元,其中大学生6笔、220万元。 | 1.通过春风行动、民营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活动大力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城乡就业。 2.深入企业,系统摸排,掌握全区重点企业招工用工缺工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桥梁。 3.优化流程提升创业担保贷款质效。积极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直贷模式”,建成电子化审批系统实现“全程网办”,自2024年1月1日起,郧阳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在LPR基础上仅上浮150BP以降低创业者融资成本。 | 区人社局 |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监管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12并长期推进 |
10 |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 将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四档调整为三档,最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15%左右。支持企业和个人利用租赁空置住房、写字楼等,发展酒店式公寓、旅馆,给予水电气和税费优惠,拓宽居民财产性经营性收入渠道。支持引导县(市、区)建设一批特色返乡创业园,加大返乡创业支持力度,力争每年新增返乡创业5万人以上。支持指导13个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市、区)创新用地管理、收益分配机制,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扩大农业保险特色险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财政补贴比例,区级给予以奖代补支持。 | 截至目前,2024年新增返乡创业人员175人,返乡创业带动就业近700人。 | 1.持续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电子化审批模式,形成线上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创业担以提升创业者享受政策的便利性。 2.发挥创业扶持带动作用。对返乡创业者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一揽子综合性支持政策。 | 区人社局 |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12并长期推进 |
11 | 加强就业权益保障。 | 加强“零工驿站”功能建设,强化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推动网约车、网络送餐、网络直播、快递物流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者参加社保,加强法律援助、政策咨询、技能培训等。支持中国500强企业、有条件的总部企业在不分割转让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住房,支持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大专院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中团购商品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推动各地新建、筹集一批人才住房、保障房、青年社区等,力争到2025年全区人才住房房源数量超过5万套。 | 郧阳区共筹集人才公寓房源1586套,其中:滨江揽秀城628套、滨江尚都871套、龙安小区15套、碧水郧天58套、凤鸣紫东14套。截至目前累计配租637套,主要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滨江揽秀城628套,碧水郧天、滨江尚都为其它企业配租9套。已起草郧阳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标准。 | 1.出台了《郧阳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引进人才申请人才公寓提供了依据。 2.为提高人才居住感、留住人才,多方筹集资金对碧水郧天、凤鸣紫东等处人才公寓进行装修以及配置必备生活设施,预计5月底可交付使用。 3.在零工驿站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在村(社区)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进一步延伸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触角。 | 区住建局 |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推进 |
12 | 加强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 |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房的焦虑。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支持各地通过购买、改建、改造、租赁、新建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力争2025年以前全区每年新增5万套以上。支持房地产企业推出“换新购”等新模式,更好激发“以小换大”“卖旧换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暂不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有条件的市县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允许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提取使用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推动有条件的城市适当提高教师、医务人员等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群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全区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推进登记金融系统融合,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加快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高效衔接,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 | 我区已分批收购国有企业存量商品房1000套、重点保交楼房地产项目中1000套保障性租赁,主要分布在碧水郧天766套、东方格兰维亚211套、汉江官邸23套、恒森印江天150套、汉水金岸200套、滨江玉玺150套、御澜湾500套。 | 1.成立专营公司。成立十堰聚鑫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属聚鑫建工集团公司子公司,专门从事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 2.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积极争取到位保租房补助资金1221万元,抢抓融资窗口期,已获得银行贷款9.5亿元。 3.加强后期运营。委托专业化物业公司托管保租房小区,与商品房业主享受同等服务,不定期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切实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综合服务水平。 | 区住建局 | 区财政局、区金融监管支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12并长期推进 |
13 | 推动进城和返乡人员更好融入城市。 | 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探索实施县域进城人口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等的住房补助政策;支持县城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存量工业用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县城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人员可申请入住保租房。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优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城镇公共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医疗、随迁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推动各地进一步优化完善回乡进城安居“购房补贴”政策,推动适当延长贷款年限,首套住房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进一步调整完善武汉市积分入户办法,在武汉都市圈试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为普通劳动者落户武汉提供便利。 | 我区已分批收购2000套保租房房源,截至目前签订合同入住728户。 | 1.认真组织配租。印发并广泛宣传《关于组织申报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郧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问答等相关政策,明确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新青年、新市民无住房均可申请保租房。 2.高标准装修改造。为减少入住对象购买后二次装修投入,对首批从国有企业收购的存量商品房高标准配备了室内地暖、热水、燃气、衣柜、地板等家装设施。现已改造完毕开始分配入住。截至目前共签订合同入住728户。 3.进一步优化完善回乡进城安居“购房补贴”政策。 | 区住建局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监管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12并长期推进 |
14 | 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 | 支持武汉等城市搭建住房供应链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打通供需两端,坚持需求导向、以需定供,在收集分析购买、租赁、改造等多元化住房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精准开发和租售服务,更好实现供需的有效衔接。支持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支持按“商改住”“商改公”进行规划修改,用于还建安置、养老产业、文体产业等项目用途开发建设。对购买商办类房屋实际用于个人居住用途的,参照居民用水、用气价格标准执行,可享受与住宅同等的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加大第4代住宅等高品质产品供给,对开发企业配置高于现行标准规范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给予免计容奖励,对“空中花园”“开放式露台”“风雨连廊”等不计入容积率。已公示且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前提下,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 | 住房供应链平台建设目前在武汉市试点,等待上级工作推进情况跟进落实,我区无必要重复建设平台。 | 积极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对接,推动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地。 | 区住建局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国网郧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推进 |
15 |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 推动武汉等城市设立城市更新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改造。支持房地产企业参与城市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运营和社区物业服务,在贷款期限、贷款额度、利率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各地探索TOD(公共交通引导)、SOD(社会服务引导)等方式,打造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城市老旧管网改造。 | 全区已累计改造101个老旧小区、惠及约1.5万户居民,累计完成加装电梯7部。公交智慧站廊目前正在组织施工,已吊装到位30个公交站亭,该批次站亭标识信息正在进行完善。 | 1.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体检、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以城市体检为基础,科学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定期开展检查。开展“月调度”,对推进较慢项目督办,运用通报机制,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 区住建局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金融监管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推进 |
16 | 加快推进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 | 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支持老旧小区加强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便民市场、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加运动、休憩、社交等公共活动空间,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 | 全区已累计改造101个老旧小区、惠及约1.5万户居民,累计完成加装电梯7部。 | 1.迅速完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因地制宜完善改造方案,加快启动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力争2024年全区完成老旧小区改造8个,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2部。 2.定期开展检查。开展“月调度”,对推进较慢项目督办,运用通报机制,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 区住建局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12并长期推进 |
17 |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 加快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各地采用租赁、购买等方式盘活利用社区闲置房产,打造便民活动场所,丰富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新建充电桩30万个。加大停车泊位供给,在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公路客运站等重点区域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新(改、扩)建项目按标准配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增加停车设施,利用闲置地块、边角地带等建设公共停车场或临时停车场,力争到2025年全区新建停车位30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15万个。试行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加快“全市一个停车场”建设,推进智慧停车。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停车位在节假日期间向社会开放共享。 | 2024年共建成停车泊位358个,区政府印发出台了《郧阳区“全区一个停车场”建设实施方案》,十堰汉江之星泊位有限公司已建成郧阳区智慧停车平台,截至目前,已接入50个区直单位停车场,25个公共及小区停车场,入网总数12215个,联网率达66.4%。 | 1.计划新建广场北巷老法院家属楼处停车场、体育馆背后停车场、老卫生局停车场(城关派出所对面)、郧阳博物馆旁停车场等4座公共停车场,力争2024年停车泊位超过1000个。 2.督促机关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大型商超尽快完成停车场联网工作,力争年底停车联网率达100%。 3.定期召开“全区一个停车场”建设工作推进会,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 区住建局 | 区城管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12并长期推进 |
18 | 增加公共体育设施。 | 推动现有商业综合体、闲置废旧厂房、旅游景区等转型升级,增设运动体验项目,到2025年新建20个多元融合的体育综合体。加快“一场两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项目建设。持续完善社区体育设施,到2025年力争每年完成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100个以上。 | 目前全区已建成郧阳区滨江足球场、郧阳区综合游泳健身中心、郧阳区篮球馆、郧阳区体育场,郧阳区体育公园项目已基本投入运营,持续完成社区体育设施,2023年已完成3个健身设施补短板项目,2024年计划完成2个健身设施补短板项目。 | 1.计划建设鲍峡镇球类健身中心,可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等运动,预计年底前完工。 2.推进和美乡村文体广场项目。已完成场地硬化工作。可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气排球、广场健身舞等运动项目的多功能运动场。 3.推进杨溪铺镇青龙泉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羽毛球场、篮球场、器械健身房、乒乓球场,室外健身活动场地,配套建设场馆管理室、卫生间、医务室等设施,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建设。 | 区文旅局 | 区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5.12 |
19 |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 实施社会文艺团队“百千万”扶持工程,以“共同缔造”理念,每年扶持200个重点社会文艺团队、线上线下培训千名以上基层文艺骨干、开展万场以上文艺演出或活动。持续丰富城乡文化内容供给,加强文艺人才培养,力争到2025年新改建县级文化场馆20个、示范文化广场200个。 | 全区共有社会文艺团队62个,组织申报全省优秀社会文艺团队2个;年均开展文艺演出展出等文化活动300余场;目前已争取到“共同缔造”示范文化广场项目2个(补贴资金已到位);郧阳民俗文化展演中心开展百团上山下乡、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等惠民演出110余场。 | 1.实施社会文艺团队“百千万”扶持工程,每年扶持1个重点社会文艺团队,开展社会文艺培训10场以上,培训社会文艺力量达100人次以上。积极争取“共同缔造”示范文化广场项目、优秀社会文艺团队扶持项目。力争到2025年新改建县级文化场馆1个、示范文化广场2个。 2.广泛组织开展文艺培训工作,采用“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组织举办创作笔会等培训活动。 3.统一谋划惠民文化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贯穿全年、覆盖全区的惠民文化活动,力争年均惠民文化演出达200场次。 | 区文旅局 | 区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5.12 |
20 | 拓展文化旅游功能。 | 依法有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采用新建、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民宿经营。每年推荐、评选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支持各地中心城区开展历史街区保护更新改造,每年打造一批集非遗表演、民俗体验、艺术展览等于一体的文化旅游体验地。 | 结合A级景区型村庄建设,盘活村级资产,有效推动乡镇旅游民宿建设,修订《文旅产业奖励办法》(送审稿),规定等级、示范民宿奖励标准,积极指导各乡镇对照民宿标准建设旅游等级民宿。 | 1.围绕“一廊两圈”产业发展格局构建,出台《关于推进郧阳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对文旅产业布局、品牌、项目、业态等方面的统筹谋划。编制《郧阳区全域旅游规划》,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2.修订《郧阳区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争取增加文旅产业发展基金额度,加大对文旅品牌创建、旅游业态更新、资源运营提升等方面资金支持力度,提振产业发展信心。 3.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逐年争取增加文旅产业发展基金预算和投入,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行业标准化创建、市场推广运营、市场主体培育、人才队伍培养等支持力度,带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 | 区文旅局 |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