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青曲镇依申请公开流程

一、申请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郧阳区青曲镇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二、受理机构

十堰市郧阳区青曲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是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承担本机关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十堰市郧阳区青曲镇曲远河店村2组101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冬季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19-7518091

传真号码:0719-7518092

通信地址:十堰市郧阳区青曲镇曲远河店村2组101号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提出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郧阳区青曲镇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本机关受理地点领取,也可登陆郧阳区政府网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

2、申请人应准确填写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及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以便回复。

3、个人申请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不完整的按照要求补正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到郧阳区青曲镇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区青曲镇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郧阳区政务网“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表格,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传真页注明“区青曲镇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登记审核。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登记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书》,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2.答复。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出具《区青曲镇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包含以下几类答复情况: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对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郧阳区青曲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部门



公民

名 姓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电话


法人/其它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电话


申请时间


信息内容描述(名称、文号或其他特征描述)


信息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

可以任选一项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注:当面申请的,个人申请应当出示身份证明, 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信函、传真申请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网上申请需上传身份证明照片或扫描件。必填项不完整的按照要求补正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附件2

郧阳区青曲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